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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连发9则征地告知书!涉及徐水、清苑部分乡镇……

2018-04-02 10:57:43 来源:保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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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9宗征地信息,涉及清苑区和徐水区,征地总面积达38.2494公顷,约合573.74亩。其中,清苑区征地1宗工矿仓储用地,面积13.5379公顷;徐水区征地8宗,涉及7宗工矿仓储用地和1宗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面积共24.7115公顷。

所征土地详细信息如下:

徐水区

征地告知书

安肃镇东张丰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农场总队沟渠、东张丰村农村道路;南至东张丰村农村道路、东张丰村耕地;西至西张丰村耕地、西张丰村农村道路;北至西张丰村沟渠、农场总队沟渠)的土地,面积约11.577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9.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征地告知书

安肃镇迁民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迁民庄村耕地;南至迁民庄村建设用地;西至迁民庄村耕地;北至迁民庄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1488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6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征地告知书

安肃镇迁民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迁民庄村耕地;南至迁民庄村耕地;西至迁民庄村耕地;北至迁民庄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1356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6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征地告知书

安肃镇迁民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迁民庄村农村道路、迁民庄村耕地、迁民庄村建设用地;南至迁民庄村建设用地、迁民庄村耕地、迁民庄村农村道路;西至迁民庄村建设用地、迁民庄村耕地、坑塘水面、迁民庄村农村道路、南孤庄营村农村道路;北至北下关村农村道路、北下关村林地、北下关村耕地、迁民庄村耕地、迁民庄村农村道路)的土地,面积约6.8826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6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征地告知书

安肃镇南孤庄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北下关村农村道路、迁民庄村农村道路;南至迁民庄村农村道路;西至南孤庄营村农村道路、南孤庄营村耕地;北至南孤庄营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8895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9.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征地告知书

大王店镇大仕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大仕庄水浇地、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533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用地告知书

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

为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占用你单位管理的国有河道(东至国有河流水面;南至大仕庄水浇地;西至国有河流水面;北至大仕庄水浇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征地告知书

大王店镇大仕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大仕庄水浇地;北至国有河流水面、国有建设用地,面积约4.493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清苑区

征地告知书

北店乡西顾庄村及相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清苑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东至西顾庄村地;南至西顾庄村地、东林水村地;西至朝阳路绿化带;北至高速绿化带)的土地,面积约13.537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4.0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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