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优化城乡发展环境,建立完善市区道路及沿线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长效机制,5月底前,“街长制”管理将在保定市中心城区全面推开。预计6月底前,“街长制”管理有效运转,到2018年12月底,“街长制”管理将初见成效。
根据“一街一长”原则,保定市将全面建立区(开发区)、乡(办事处)、村(社区)、“民间”四级街长体系,确保每条街道都有街长。各级街长负责全面掌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和内容,了解、跟踪、协调解决或及时反映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或主动参与综合治理活动,对相关单位和下一级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市容管理有序、园林景观怡人、街景特色凸显。
实行“街长制”管理是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保定市将设立“街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配合,统筹协调、组织、检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以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洁净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道路“九乱”(乱贴、乱挂、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搭、乱建、乱设摊点)治理为突破口,全面落实“门前三包”,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标准,提升管理效能,确保道路卫生整洁、管理有序。(记者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