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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出台意见规范共享单车有序发展

2018-07-27 16:28:40 来源: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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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今天,保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出台《保定市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秩序的实施意见》,引导保定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绿色出行环境。

2017年初,保定市同国内其他大中城市一样,街头陆续出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且发展迅猛。据市交通运输局统计,目前在市区内共投放约17万辆共享单车,主要有三家成规模企业经营,分别是OFO、摩拜、HELLOBIKE,占据95%以上的市场份额。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学习其他城市管理办法后,保定市制定出台本意见,促进文明用车,防范金融风险。

《意见》从发展目标、基本原则、规范秩序、市场监管、保障机制五方面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统一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解决当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业务存在的各种问题,本实施意见规定:运营企业应在本地注册,为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要限期注册;押金必须在本市或本省足额存缴,设立专用账户;所有车辆必须在符合城管规定的范围内停放,不符合要求的,城管部门要严格管理执法;不鼓励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共享单车的需求量要严格测算,必须实施总量控制;工商部门按照互联网金融设置前置审查条件;投放的自行车技术标准;对目前经营共享单车企业的抵押物及抵押资产进行复核,确保资产和抵押物相符合。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协同相关责任单位,加强企业监管和市场管理,重点在规范骑行、停放秩序等方面下功夫,督促运营企业在本地注册公司,押金在本地银行开户接受监管,制定押金风险应急预案,确保用户资金安全及服务保障。

同时,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领导小组提醒,保定市共享单车市场虽然潜力大、发展快、活力足,但本质上还不是一个很成熟的市场。倡导广大市民在共享单车企业有条件免押金时,及时退还自己的押金,避免不必要的金融风险。(记者王贺亮)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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