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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两个“十不准”规范出租车市场

2018-08-06 17:37:02 来源:保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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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加有效地对运政执法人员和出租汽车服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近日,保定市分别制定发布了两个“十不准”,并已经开始实施。

8月4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对出租行业进行管理,规范出租车市场,该局分别制定了运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和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服务“十不准”两个规定。目前,这两个“十不准”已经开始实施。同时,还出台了《保定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信誉质量考核办法》,在运政执法方面推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也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进行了考核。

运政执法人员“十不准”为:不准无证执法、不准着装不整上岗执法、不准两人以下上岗稽查、不准酒后执法、不准着装进入娱乐场所、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宴请、不准以权谋私、不准吃拿卡要、不准越权执法、不准从事与管理工作相关的经营活动。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人员营运时“十不准”为: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吃东西喝饮品、不准随意掉头、不准无理由拒载、不准不打表、不准吸烟、不准说粗话脏话、不准甩客拼客、不准藏匿乘客丢失物品、不准车辆带病营运。

同时,交通运输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运政执法人员违规执法或出租汽车违规经营,可立即拨打12328监督管理服务电话。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还将得到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记者宋文雅)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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