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底,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作已顺利完成。经过信息系统升级、调整资金测算和资金申请等环节,全市151万余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累计补发养老金约2.4亿元,9月底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
据了解,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旨在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2018年1月1日起,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8元,即由现行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8元。凡在保定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且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享受此次提标政策。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直接拨付到领取人银行卡或社保卡,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手续。(通讯员林雁、狄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