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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发布引进人才新政!购房最高补贴50万

2019-04-24 16:40: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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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该区于4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若干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关人才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贴。

该通知明确,优惠政策所指人才,是指在清苑区行政区域外和国(境)外引进的人才或团队,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等;其他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人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以上学位人才;具有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学历人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一定特殊技能、专长,持有相应专业执业证书的技能人才。

通知进一步明确,将积极推进人才安居工程,支持产业园区自建人才住房。

其中,第一类人才可在该区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50万元;

第二类人才可在该区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25万元;

第三类人才可在该区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

第四类、第五类人才可在该区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对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的子女、双方父母均可在该区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各类人才及子女、双方父母购买的商品房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政策自2019年1月1日开始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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