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保定市公安局发出通告,保定市开始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来保、返保人员信息申报登记制度。
通告要求,自即日起,外省(市)和本省外市来保、保定籍外出返保人员需在到达保定行政区域2小时之内,主动申报登记个人信息。每人每次来保、返保均需如实申报登记。自2020年1月25日之后,所有已到达保定市行政区域的外地人员和保定籍外出返保人员,需在24小时之内,主动申报登记个人信息。
登记人员必须确保个人申报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于瞒报、迟报、不如实上报个人信息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