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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2020-09-03 16:44:12 来源: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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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扎实推进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规范涿州市养犬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公共环境,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20年8月24日至12月31日,在涿州市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以“宣传养犬规定,规范养犬行为,净化城市环境”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专项整治,督促引导文明养犬,切实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紧紧围绕实现涿州市“保省级、争全国”的文明城市创建目标,重点开展主城区文明养犬宣传,加大对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城中村)、公共区域的巡查力度,捕杀狂犬、野犬,抓捕无主犬,劝阻违规养犬、遛犬行为,处罚犬只随地便溺污染环境的犬主,积极倡导居民文明养犬。实现涿州市规范文明养犬、遛犬,主城区无狂犬、野犬、无主犬的总体目标。

为开展好专项行动,成立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夏德新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王磊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局(主管物价),各办事处、京南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等工作。

整治区域包括城区内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车站广场、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医院、影院。

根据职责分工,各办事处和京南经济开发区负责成立由公安牵头,综合执法、社区居(村)委会等为成员的联合执法组,全面加强养犬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居(村)委会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与养犬人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对发现的不文明养犬和遛犬不栓链的行为进行劝阻教育。

市公安局负责《养犬登记证》的办理和管理,负责捕杀狂犬、野犬,抓捕无主犬,负责对不服从管理、行为过激、妨碍执行公务的犬主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车站广场、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公园景区以及其他室外公共场地进行巡查,负责对养犬活动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管理,并对犬只随地便溺污染环境的犬主进行处罚。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狂犬病的免疫、检疫和开具《宠物防疫合格证》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患有危害人体健康疫病且不宜救治的犬只及公安部门和养犬人移交的病犬、犬尸进行无害化处理,病犬的扑杀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扑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养犬单位或个人须携带犬只到农业农村部门指定的免疫接种点接种,领取《宠物防疫合格证》,免疫接种点由农业农村部门适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随时进行调整。免疫接种所需费用由畜主自行承担。

市司法局负责出动宣传车在涿州市整治区域内开展不间断地 流动宣传《文明养犬倡议书》。

市发改局负责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许可的审批。

8月24日至9月3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公安、综合执法、各办事处、京南经济开发区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自行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卓宣)

来源:保定日报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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