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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医保新年亮点令人期待

2020-12-26 12:54:01 来源: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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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待遇政策,新建普通门诊统筹制度,降低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分级调整住院报销比例

保定市医保新年亮点令人期待

医保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记者获悉,自2021年1月1日起,保定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门诊统筹制度、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等方面将迎来调整,全市医保改革迈出关键性步伐。

据了解,2021年起,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置统一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取消县域内外住院差别化待遇,实现全市待遇政策统一。

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全市统筹后,进城务工人员、乡镇参保居民等群体跨区域就医住院,将和城市居民享受相同政策,按全市统一“价”报销。

保定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张斌介绍说,市级统筹将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同时,统一基金管理和核算管理,对提高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新建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张斌则表示,这同样是保定市医保改革的关键一步。

该制度建立后,现行家庭(个人)账户每人每年40元普通门诊“包干”,将调整为: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围内,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5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

“明年是该项制度的起步之年,也可称为‘试水’。” 张斌表示,这一政策主要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增强了门诊保障能力,减轻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就医负担。今后,全市门诊的待遇水平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的重要性会得以充分显现。

此外,保定市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下调为:在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统筹市域内或统筹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级医院第一次住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降低100元,最高降低200元。以三级医院为例,现行住院起付线为第一次住院1200元,两者对比降幅明显。

同时,住院报销比例也有所调整。分别为:一级医院第一次住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2%;第二次住院分别提高2%,最高可提高4%。今后,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患者顺利分流,医疗资源被合理高效利用将逐步实现。(记者刘澜)

来源:保定日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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