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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作业误砸民房 河北唐县人民法院法官巧调解

2021-08-20 16:28:5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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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冬 石旭亚)8月17日,唐县人民法院北罗法庭经过9天努力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8月6日上午,刘某某的吊车在唐县雹水乡东雹水村进行吊树作业时,因操作中钢丝绳断裂,导致吊起的树木砸到杨某某家的房屋上,致使房屋受损。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杨某某一气之下便将刘某某的吊车扣押。

刘某某于8月9日将杨某某起诉到唐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被扣押的吊车。北罗法庭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在调查清楚事情原委后,着手展开调解工作。因被告杨某某房屋受损,向原告刘某某索要赔偿款50万元;原告刘某某认为杨某某索要金额过高,且吊车被扣押后自己每天都要承担误工损失,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对此,北罗法庭着手制定工作计划:法官助理刘冬和书记员李巍继续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于月来庭长负责联系当地村委会协助做调解工作。全体调解人员分别从情、理、法上启发疏导,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说服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经过9天的调解,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刘某某补偿被告杨某某房屋损失2000元;被告杨某某于2021年8月17日返还原告刘某某重型吊车一辆;因该吊车购买了保险,被告杨某某的损失可向保险公司另行主张权利。

8月17日晚上7时,刘某某现场给付杨某某赔偿款后,从事发地点开走了吊车,案件彻底解决。离开之前,刘某某激动地向法官说道,“真没想到,法院办案效率这么高,从起诉到现在仅仅用了9天时间,就把我的大难题解决了!”

唐县人民法院用真心、真情办理好每一桩案件,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化纠纷、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充当起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责任编辑:张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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