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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村实现清零

2022-12-21 17:13:50 来源:保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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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记者从保定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保定市5160个行政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了5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的村3464个,占比67.13%。随着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村实现清零,保定市乡村振兴稳步向前。

据介绍,截至2021年底,我省49442个行政村实现了集体经济零收入村全部“清零”。然而,农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质量不高、动力不足以及发展不平衡问题仍较为突出,特别是5万元以下薄弱村仍占15.5%。今年初,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2022年河北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要求到2022年底,在确保全省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90%以上基础上,力争5万元以下村基本清零,确保1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50%以上。

今年以来,保定市立足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区位条件等客观实际,通过自主经营、流转、出租、入股等方式,分类盘活和优化农村集体不同类型的闲置低效资源资产,提高资产资源利用率;引导村集体通过利用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园区等载体,吸引社会投资,合作发展农业新业态,培育村集体经济新增长点;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托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旅游等模式,在土地托管、生产服务、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多措并举下,保定市初步建立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在博野县南小王镇堤头村,村党支部委托土地托管专业公司托管村民土地2000多亩,村集体收入突破20万元。城东镇八里庄村苗木市场因长期管理不当闲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在村党支部组织推动下,通过强制腾退、项目整理、重新发包,实现集体经济增收15万元。

望都县在发展好、区位优的城中村发展“房东”经济;在人均耕地多、经营效益差的偏远村,推行“保姆”经济;在临近工业园区、村域内有龙头企业的薄弱村,探索“股东”经济;在无资金、无资产、无资源的困难村,通过建设库房、车间等,发展“项目”经济……一系列举措下,全县142个村全部实现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倪岳峰对保定提出的“五个走在前列”“两个新样板”要求,保定市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村实现清零,必将为乡村振兴筑牢发展基础,凝聚澎湃动力。(记者邸志永、李笑笑 通讯员王芳)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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