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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法院:以“前”为先,调解为主 解执行难题

2023-07-15 13:26:33 来源: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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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突显公正与效率,以能动司法展现法院新担当、新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望都法院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秉持以“前”为先,调解为主的理念,在程序上快一步,向前一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诉前明风险 强震慑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系同事关系,被告张某以遇到急事需要用钱为由,分别于2022年10月6日与10月8日共向原告王某借款3500元,并承诺事后还清。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张某仍未还款,王某多次催讨,但张某依旧找理由拖欠借款,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望都法院。

办案人员在收到王某的诉讼材料及相关证据后,审查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明确,证据清晰,争议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仔细查看案件材料后,办案人员多次与被告张某协商,并将执行风险告知张某,使其充分了解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震慑作用下,张某表示尽快还款,并于几日后支付欠款3500元。原告王某收到钱款后申请撤回起诉,此起借贷纠纷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面对一些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明确且金额不大的诉讼案件,办案人员在诉前及时告知被告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以及执行阶段给其带来的法律风险,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从而更好地催促当事人还款,在程序上向“前”走一步,快案快结,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诉中一次了 免执行

原告河北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与被告分别于2015年、2016年签订两份工程合同,双方约定工程的施工要求、工程价款等内容。原告按约完成工程后,被告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原告遂起诉至望都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70余万元。

主办法官受理该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了解相关情况。在沟通中得知,双方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但因此次交易产生了隔阂。在了解事实后,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僵持状态给双方当事人带来的损失,办案人员先后两次前往易县向被告分析可能面临的诉讼周期和诉讼成本,并以类案裁判为例向其阐明法理依据,以情理法撬动僵局。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日前,被告一次性将该款项转给原告,该纠纷得以化解。

该起案件中,办案法官秉持“一件事,一次了”理念,在诉讼中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调解优先,通过情法融合化解纠纷,程序上靠“前”一步,防止案件进入审判执行阶段,切实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判后强督促 促履行

2022年2月,被告安某甲驾驶小型客右转弯时致使同方向行驶的张某驾驶载乘安某乙的三轮电动车侧翻,造成张某、安某乙受伤,电动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安某甲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安某乙无责任。安某乙受伤入院治疗,花费上万元,因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引发诉讼。法院判令被告安某甲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安某乙各项经济损失4.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及时履行,为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办案法官及执行工作人员积极探索“执前督促”新举措,在执行前,与被告安某甲进行沟通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在多方努力下,被告安某甲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所有损失,该案在执行立案前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望都法院将持续推进以前为先导,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促成案件诉前、诉中、判后执前的主动履行,想方设法解决执行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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