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新闻要闻

全省首份!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2024-04-17 12:42:20 来源: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程悦)4月16日上午,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在送达一起离婚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该份提示函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以来,河北省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据了解,原告刘某与被告吴某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年8岁。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争执,原告搬离共同住所,目前原被告二人处于分居状态,孩子由被告及爷爷奶奶抚养照顾,原告未尽到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多次表达夫妻感情很深,而且不想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不同意离婚。经过与原被告深入全面交流,基于对双方夫妻感情状况、子女抚养的综合考量,法官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并希望双方在日后生活中能勤于沟通、互谅互让、相互尊重,共同维护稳定的婚姻关系,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同时,为了让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给双方发放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充分认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莲池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工作意见》精神,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给予孩子充分的关心关爱,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程涵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