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11月7日讯(记者刘芳 通讯员王占革)今天,保定市财政局发布统计数据,1至10月份,全市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进度快、增幅高的良好势头。截至10月底,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25.5亿元,同比增长30.4%,超过去年的全年收入206.1亿元。
据市财政局快报统计,截至10月底,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25.5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0.9%,增幅高于去年同期5个百分点,排全省各设区市第三。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7.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2.8%,同比增长38.1%,高于去年同期1.5个百分点,在全省各设区市中名列第二。定兴县、高碑店市、唐县、望都县、博野县、白沟新城等6个县(市)提前完成年初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
截至10月底,全市税收收入入库188.5亿元,增收36.9亿元。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4个主体税种分别增长17.9%、20.1%、36%、39.2%;部分地方税种也实现快速增长,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分别增长43.5%、45.3%。
目前,各级财税部门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保两超一进位”的要求,抓紧年底前的有限时间,依法强化税费征管,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财力支持。
在抓好收入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千方百计加快支出进度。截至10月底,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7.6亿元,占预算的85.3%,同比增长42.8%。其中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科技、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等支出均实现大幅增长,各项民生政策得到全面落实,重点项目支出得到较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