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就将一些项目审核的权力从手中“放出来”,分散至各区执法局,本意是方便群众就近办事。但记者调查发现,占道申请审批权下放后,各区执法局各自为政,流程缺乏统一规范。河北大学教授于强认为,申请活动场地没有统一规范,反映出城市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漏洞。流程统一,不仅方便群众办事,也方便了职能部门工作。对此,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将推行政务公开化、透明化,统一规范流程。
燕赵都市网记者李连成、蔡云雷、张晓旭 见习记者王日成 实习生范鹏
审批权下放
本意是为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2012年7月之前,市执法局对活动场地的审批权力尚未下放,此时各种各样的活动申请审核备案都要在市执法局统一办理。
一名有四年履历的区执法局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权力下放前,市执法局都是有一个直属大队专门负责场地审核备案和现场勘验。与审批项目进入保定市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不同,场地活动申请从下放权力开始,就已经归口到各个区的执法局,成为部门日常管理的部分。
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市执法局是根据根据河北省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审批权下放的要求,做出的决定,目的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经营主体就地审批,就地办理。
该负责人说,在审批权下放前,申请人到市执法局办理场地申请相关事宜。市执法局受理后还需要通过所在区执法局核实情况。这样的申请流程存在流程繁琐,审批时间长的弊端。审批权下放后,减少了市执法局与区执法局沟通的程序。区执法局对所在地情况更清楚,由区执法局直接受理,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申请主体办事。
【责任编辑:丁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