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2月24日举行,建议此次常委会会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保定市政府与华夏幸福基业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河北省保定市约定区域合作协议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保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授予台商王纪翔、黄俊明、孔广庙、谢荣坤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方案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及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补选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保定市人大代表闫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宋文就会议内容逐项提出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英杰、赵桂良、刘晓坤、吕坤力、田钧、张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孙金博,秘书长徐顺通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任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