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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再上涨

2021-07-19 16:50:02 来源: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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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保定市社会保险事业所了解到,保定市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新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市社保所收到相关文件后立即行动,落实职能、明确分工,协调通知全市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开展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并补发到位。

根据政策,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75元,三级伤残260元,四级伤残245元;对于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上调不得低于230元,六级每人每月上调不得低于2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3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记者张劼 通讯员张晓珍)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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