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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与北京丰台区签署《区域食品安全协作监管协议》

2024-04-16 11:32:0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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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寇国莹 通讯员黄汇雨)近日,保定市食安办与北京市丰台区食药安办共同签署《区域食品安全协作监管协议》。根据协议,两地建立“五互认一退出”区域食品安全协作监管机制,实行执行标准互认、产地确认单互认、检测结果互认、执法协作互认、数据信息互认,同时建立不合格退出机制,保障优质食品安全、稳定供应。

执行标准互认。双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为基础,产地监督食品基地(企业)生产供应,开展源头监管,销地为符合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产品入市畅通渠道,提供便利,做好服务。

产地确认单互认。对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持续提供优质食品的基地(企业),提供入市、经营、注册、宣传等系列便利服务,帮助优质基地(企业)与销地市场进行对接,便于产地及时组织种植、生产等经营活动。

检测结果互认。产地确认的食品基地(企业)到达销地市场,通过小程序提交食品检验报告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明》进行入场预约。销地市场实行便捷进场查验,销地对产地确认的食品免于日常监督抽检。

执法协作互认。产销两地对违法线索实行互认互通。开展协作监管,必要时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难点问题。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机制,共同保障重大活动食品质量安全。

数据信息互认。双方共同推动信息化平台互联和数据共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相关食品信息进行采集和共享,共同推动食品信息全程可追溯。

不合格退出机制。双方通过日常监管,对经营情况异常或产出食品不合格的基地(企业),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不良影响的基地(企业)进行退市处理。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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