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在服务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的工作布局和“一二三四三”的总体工作思路,以转变办案理念、推进“护蕾工程”为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了未检工作,取得了全省第一名以及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的优异成绩,有力地助推了全市整体检察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和市委的高度肯定。
科学谋划 打造“护蕾工程”特色品牌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往往是各种不良因素、制度缺陷、恶劣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检察机关不仅处于前承公安、后启审判的枢纽地位,更履行着法律监督职能,行使对案件的批捕权、公诉权,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的贯彻实施发挥关键作用。
2015年,市检察院党组结合保定市实际,探索谋划了以“呵护青春,护蕾成长”为主题的“护蕾工程”,提出“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口号。有针对性地推进了“普法先行”“护航少年”“被害人救助”“重拳严打”“检企共建”“内部联动”“未检监督”“挽救帮教”等八项子工程。其中,阜平县检察院打造的“护航少年”子工程、易县检察院办理的“小平安”案件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打造党委领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护蕾工程”平台,市委决定将“护蕾工程”纳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总体布局和工作安排。4月21日,保定市“护蕾工程”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市委副书记吴立芳任组长,关工委、政法委、人大、政府、政协、公安、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院,负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标志着保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升到新高度。
苦练内功 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司法办案新理念,把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新理念作为未检工作的主线,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能不批准逮捕的坚决不捕,能不提起公诉的坚决不诉,必须起诉、符合非监禁刑条件的,建议适用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地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的全过程。
规范化是工作质量的保证,也是改革创新的基础。未检工作严格限制逮捕适用、逮捕必要性证明、社会调查、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继续羁押必要性证明、附条件不起诉、量刑建议等制度外,落实法定代理人讯问时到场制度、法律援助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亲情会见制度、不起诉宣告教育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等。各项制度有机结合,全面准确地把握案件事实、涉罪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帮教条件等,为确保办案质量、更好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对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平等保护、对留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有效帮教等方面不断探索建立新的制度和机制,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配套体系和社会化支持体系,是未检工作深入发展的外部保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配套体系涉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的整体推进,检察院前承公安机关、后启法院的诉讼地位及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决定了检察机关在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配套体系建设过程中,前督公安机关、后促法院的枢纽作用,促进公检法三机关协调联动、达成共识,进而全面、及时、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未检部门加强与综治、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协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身体康复、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社会观护等工作,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特别是在外来未成年人、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积极健全完善观护帮教制度,实现对涉罪留守未成年人和涉罪外来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
提升素能 打造素质高业务强的未检队伍
未检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程度直接决定着未检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未检特殊检察制度的落实,也是推动工作长远发展的动力源泉。
市检察院将每年组织一次未检业务培训,每三年组织一次未检业务竞赛活动,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培训和职业技能考试,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对未检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未检部门集“捕、诉、监、防”职能于一体,未检干警严格规范与当事人、律师、法官及相关人员的关系,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坚决防止和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自身腐败问题,树立起未检队伍的良好形象。未检工作点多面广,在广泛接触其他机关、社会团体、组织的同时,还要主持或参与帮教和挽救。未检干警注重主动做好预防,畅通当事人诉求表达渠道,依法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监督结果的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