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记者从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2月份以来易县多部门联动,针对秸秆垃圾焚烧案件进行严厉打击,已有9人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在联合行动中,易县各乡镇(处)、政府办、大气办、防灭办以及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3个,联合打击组1个。2月份以来,共通报批评20余人,查处9起典型案件,有9人被行政拘留,罚款7000余元。
以最近发生的易县高陌乡中扬威城村民刘某某为例:3月14日10时许,他在具有火灾隐患的田地里使用明火焚烧秸秆等物,被高陌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刘某某行政拘留3日。
记者获悉,其余8人均有相同违法行为,均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9人暂缓执行。下一步,易县环保生态局将继续加大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记者陈曦 通讯员邹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