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以来,保定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狠抓预防、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和重点打击,市、县分别组成防火督查组和违法用火行为打击组,深入重点林区、走到每个乡(镇),加大巡查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野外违法用火案件77起,其中行政拘留50人,行政处罚27人。
面对严峻防火形势,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市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通告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了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同时,全市森林公安机提醒广大市民,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涞源县、涞水县、易县、阜平县、唐县、曲阳县、顺平县、满城区、徐水区域内的重点林区、国有林场、飞播林区、集中成片林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部位是封山区域。在封山期限、封山区域内,严禁进入林区内旅游、踏青等活动;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严禁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严禁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严禁野炊、生火烘烤食物;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爆破作业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消除山林火灾隐患。(记者王金堂 通讯员欧国范 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