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和市区各公安分局采取事先告知、联合巡查、重点监控等工作措施,严厉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力遏制了市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反弹态势。截至今日,警方共出动警车235辆次,警力549人次,及时劝阻欲非法燃放行为28起,查处非法燃放案件34起,行政拘留26人、罚款10人。
5月3日,竞秀区公安分局颉庄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某酒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经查,因朋友结婚,段某、左某遂在酒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目前,违法嫌疑人段某、左某已被行政拘留。5月7日,莲池区公安分局五四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瑞安路某饭店开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抓获非法燃放人员马某。目前,违法嫌疑人马某已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保定市大气环境防治工作任务艰巨,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不但噪音巨大,且易造成瞬时的大气环境污染。市政府于2013年出台了《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除春节期间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本市二环路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今后,公安机关将于每日6时至8时对市区二环内进行全面巡查,进一步加强打击查处工作力度,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记者张洁 通讯员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