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170多万元买底商 却被开发商租出

2016-06-02 16:56:4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云
市民孙先生在2014年购买了保定市华大国际中心一处底商,花费金额172万余元,可是房子交付使用后,孙先生购买的底商却被开发商保定市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方面给租了出去。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中版记者张卫军)市民孙先生在2014年购买了保定市华大国际中心一处底商,花费金额172万余元,可是房子交付使用后,孙先生购买的底商却被开发商保定市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方面给租了出去。对此,孙先生很是不解,花这么多钱买的房子,为啥自己做不了主。记者对此进行采访后,该项目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称,会将房子的使用权还给孙先生。

    业主:自己的房子却被别人给租出去了

    2014年5月,孙先生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了位于东风路与永华大街交叉口附近华大国际中心的一处底商,建筑面积为66.54平方米,房款总额为172万余元。

    孙先生说,他在支付余款时曾经因为一些原因出现延期,随后,在房子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并没有通知他领钥匙,而自己所购买的底商也被开发商单方面租了出去。就在孙先生交完全部房款后,本以为开发商会将底商的使用权还给他,可是事情还是出现了意外。他说,开发商曾主动找他,要他签订一份《华大国际商铺委托租赁经营管理合同》,希望返租孙先生的底商,而对于租金,起初为每平方米每月支付给孙先生80元,孙先生拒绝后,后来又涨到110元。

    “我买的房子,我有权拒绝跟开发商签订协议,而且给出的租金也并不高。”孙先生说,他现在就想要回自己房子的使用权,不想返租。近日来,他曾多次找开发商协商此事,但一直没有结果。

    开发商回应:会将底商使用权交于业主

    5月30日下午,记者陪同孙先生来到他所买的底商,只见该底商已经被人租用,用作一家餐饮店面。据了解,该餐饮店面已经营业数月之久。

    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此,河北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伟认为,孙先生作为底商所有人有权对自己的铺位进行利用,使用就是指对其专有部分自己使用,或者通过出租、借用关系授权他人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使用。

    随后,保定市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业主孙先生在买了房之后,房款很长一段时间交不上,开发公司也是为了照顾业主,给出他时间凑钱,此外,项目的底商和商场是连着的,为了经营统一,当时公司曾给业主孙先生打电话说房子先租出去,到时候房租给业主,而当时也获得了业主的同意。

    该负责人回应,现在业主孙先生的房款已经付清,可以将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交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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