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实施意见》,优化全市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8月2日上午,市文明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共同开展了“善美保定 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该项活动将实施“5511”工程,即利用“十三五”规划五年时间,在全市消费环节经营者(商场、市场、超市、宾馆、4S店、专卖店、网络、电视交易平台以及场内、平台内销售者等)中,培育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50家,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00家,县(市、区)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000家。
活动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指导全市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和落实“一承诺五制度”。具体内容包括,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主动公开诚信经营承诺,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规范经营和服务行为;建立诚信记录,培育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严格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制度,完善信用信誉管理措施;注重诚信文化建设,加强消费维权的宣传引导。同时要求经营者自觉建立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建立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建立采购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记者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