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房子交份儿“养老钱”

2016-08-16 17:02:41 来源:保定日报 责任编辑:张云
  “尊敬的广大业主您好,此次维修包括楼宇门、道路破损、房顶漏水、电梯等部位,产生的费用均由公共维修基金承担。根据规定,签字业主户数及面积均须达到2/3以上,才能动用此基金。因此,请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并到物业签字。”——这是不久前保定市某小区内张贴的一份业主告知书,然而谁承想,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些业主怕物业“打钱的主意”迟迟不签字;物业没有费用无法动工维修,而业主住在其中也深感不便。

    “尊敬的广大业主您好,此次维修包括楼宇门、道路破损、房顶漏水、电梯等部位,产生的费用均由公共维修基金承担。根据规定,签字业主户数及面积均须达到2/3以上,才能动用此基金。因此,请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并到物业签字。”——这是不久前保定市某小区内张贴的一份业主告知书,然而谁承想,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些业主怕物业“打钱的主意”迟迟不签字;物业没有费用无法动工维修,而业主住在其中也深感不便。

    那么,告知书里所提到的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它到底归谁?又如何使用呢?我们今天就说个明白。

    交的是个什么钱?给业主怎样的保障?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沙延峰解释说,告知书里提到的公共维修基金,更为严谨的叫法其实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被形象地称作房子的“养老钱”。

    他说,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都要交纳一定的款项,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其中一项。它专项用于屋面、外墙面等共用部位和住宅区内的道路、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是维持房屋正常使用的保障资金。

    那么,可不可以不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呢?答案是否定的。

    从维修责任角度来看,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房屋产权持有形式已形成多元化格局,居民个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比例越来越高。房屋维修、更新、改造和管理责任,已由过去国家或单位承担,逐步改由现在的房屋产权人承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关系到相邻住宅、整栋楼、整个小区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关系到全体业主和社会公共利益。

    从百姓利益来看,给房屋投入一份“养老金”,是保障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事情。由此,才能使我们居住的房屋更安全、舒适,得以长久使用,减少日常烦恼,并使房屋的价值得到保值增值。相反,如果不交存一定的专项维修资金,就会因没有保障资金而无法维修,从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降低其使用寿命。

    这笔钱是谁的?能给房子治啥“病”?

    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由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不仅如此,业主们共有的修房钱所产生的利息也是归业主共有的。

    专项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部分。需要明确的是,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如果房屋买卖了,维修资金要随房过户。

    维修资金用于哪些方面,是百姓最为关心的问题。为此,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给出了较为详细的答案。

    总的来说,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过了保修期才会用到维修资金。具体来讲,住宅共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需要注意的是,4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同时,使用维修资金也须遵循“双2/3比例”,即涉及整栋楼的维修资金由该幢楼内专有部分占整幢楼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

    维修资金的事儿,可以问问“维资中心”

    据了解,早在1998年,国家就出台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着手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近几年,随着《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陆续出台,国家重新颁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原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交存、使用、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我省也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今年4月,保定市结合实际情况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成立了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我们的工作主要涉及业务受理、资金归集和资金监管。”管理中心主任董晓宇介绍说,“中心承担着对市区范围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受理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为业主提供查询、对账等服务;提供有关政策咨询。”

    董晓宇说,这份资金事关千家万户,因此,无论是申请还是逐层审批,管理中心都将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力争及时拨付,确保其使用公开、透明。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所需注意事项较多,如有疑问,欢迎广大业主到管理中心或拨打办公电话2020739(资金归集)和2020759(业务受理)咨询。

    “人需要养老,房子亦然。在此我们倡导,主动给房子交份儿‘养老钱’,为自己未来所住增添一些舒适,减少一份烦恼。”董晓宇真诚地说道。(记者刘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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